为深入贯彻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精神,落实陕西省及商洛市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我市技能人才培养载体优势,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助力“技兴商洛”行动落地实施,我院现面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及技术岗位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计划

二、认定对象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面向以下各类人员开放:
(一)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在相关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扎实操作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希望进一步提升职业资格等级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院校教师及实训指导人员:高职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工作的“双师型”教师、实训指导教师。
(三)社会从业人员:符合申报条件且有志于提升自身职业技能水平、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三、申报条件
本次认定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执行,符合以下对应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2.所有等级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1寸彩色(白底)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50Kb以下jpg格式。
3.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交。
(1)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证书扫描件。
(2)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社保详细证明(劳务派遣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证明)。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将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9月15日前打包发送至QQ群(941586342)审核,将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9月21日前交至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等级鉴定科。
五、报名考核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9月20日。
2.认定考核时间:具体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预计于2026年10月17日分批次组织各职业(工种)进行考核认定。
六、认定方式
技师、高级技师认定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技能操作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综合评审: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考生工作业绩、技术总结、论文或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具体形式以考务通知为准。
七、证书查询
考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证书信息。
八、工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贵桂:13468668124